煙臺市數字化城市管理服務中心2021年12月(至)12月
政府采購意向
為便于供應商及時了解政府采購信息,根據《財政部關于開展政府采購意向公開工作的通知》(財庫〔2020〕10號)等有關規定,現將煙臺市數字化城市管理服務中心2021年12(至)12月采購意向公開如下:
序號 |
采購項目名稱 |
采購需求概況 |
預算金額 (萬元) |
預計采購時間 (填寫到月) |
備注 |
1 |
港城東大街公共停車場管理服務采購 |
1、標的名稱:港城東大街公共停車場管理服務采購。 2、采購標的需實現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標:港城東大街公共停車場管理服務采購,包括但不限于負責管理區域內道路、廣場、停車場、綠地等公共場所的清掃保潔與冬季清雪防滑工作;各種設施的保潔;公共衛生間的管理。負責管理區域內的環境秩序管理、秩序維護管理,對管理區域進行巡視,保障公共安全和設施安全,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杜絕各種事故隱患的發生,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負責廣場停車場的管理,對進入停車場的車輛按規定收取費用。負責管理區域內的綠地、樹木、花草的養護管理。責管理區域內燈具照明設施的日常養護管理。責管理區域內硬鋪裝、監控系統、國旗桿以外的各類廣場設施(排水設施、配電室、停車場通風系統、消防系統、電梯、公共衛生間、座椅、果皮筒、護欄、宣傳標牌等)日常養護管理,負責對廣場硬鋪裝設施、監控系統進行巡檢。負責法定節假日有關活動、市級重大接待和公益活動及甲方臨時安排的其它管理事項,并按采購人的要求增加廣場物業管理人員等管理服務內容。 3、采購標的數量及采購標的需要滿足的質量、服務、安全要求:1宗,質量、服務、安全、時限滿足招標人及項目需要,執行政府采購政策。按國標、部標或行業標準要求服務、驗收,符合國家、山東省、煙臺市等現行法律、法規、政策性、規范性文件等相關規定及標準。 |
297.5 |
2021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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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開的采購意向是本單位政府采購工作的初步安排,具體采購項目情況以相關采購公告和采購文件為準。
煙臺市數字化城市管理服務中心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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