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審查合格條件 |
1.投標人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以承諾滿足規定的條件并提供投標人近一個財政年度(2020年)的財務狀況報告或近一年內基本開戶行出具的有效的資信證明為準。 2.投標人須具有廣東省公安廳頒發的有效的《廣東省安全技術防范系統設計、施工、維修資格證》叁級或以上【如為廣東省外的投標人須具有在廣東省公安廳備案的有效的《廣東省安全技術防范系統設計、施工、維修備案證》叁級或以上】,投標時須提供上述有效證書(或有效備案證)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3.投標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記錄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以代理機構于評標當天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結果為準,同時對信用信息查詢記錄截圖打印存檔。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或查詢不到,則投標人必須出具其信用良好的承諾書原件)。 4.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不允許分包、轉包。 5.已獲取本項目招標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