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FNZG-CG2017070
致:各潛在投標人
質疑事項一: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七項 以其他不合理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貨物需求清單中多處要求統一品牌,本來電子產品的兼容性也是衡量廠家的技術水平,若產品兼容性不好,那此產品就不屬于一個合格的產品。而且每個廠家所擅長的產品技術點不一樣,比如舒爾更專業做話筒;聲藝更專業做調音臺。所以招標文件中要求同一品牌不合理。應取消同一品牌的要求。
答復:按招標文件執行。
(說明:該項目同一品牌的要求僅針對音響系統和拾音系統兩處。音響系統包括的主要設備如:音箱、功放、媒體矩陣、音頻處理器、均衡器。穩定性和兼容性十分重要,同一品牌設備兼容性好,穩定性能高,日后不會產生因多家產品造成未來不可預見的技術銜接和軟件升級等問題,也不會產生一系列諸如系統兼容性、穩定性、質量和售后服務扯皮糾紛等問題。,市場上有多個品牌如BOSEDYNACORDCMARK等均能滿足;故此要求十分合理。話筒和話筒混音器要求同一品牌也是出于這種原因。
質疑事項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二項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以特定行政區域或者特定行業的業績、獎項作為加分條件或者中標條件。招標文件第23頁三分頻四單元線陣全頻揚聲器中要求提供“專業音響工程綜合技術能力等級(壹級)證書”與此證書名稱完全一致的證書只有演藝設備技術協會頒發的證書,用特定證書的名稱限制其他協會的證書,違法了招標的公平性。請改為“投標時提供專業音響工程綜合技術能力等級(壹級)證書或其他協會同類型同等級證書”。
答復:按招標文件執行。招標文件要求的供應商也可以是設備的生產廠家。
說明:具備該等級證書的生產廠家數量眾多,如銳豐、音王等,均屬于行業的優秀生產廠家。
質疑事項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二項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以特定行政區域或者特定行業的業績、獎項作為加分條件或者中標條件。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以特定行政區域或者特定行業的業績、獎項作為加分條件或者中標條件”招標文件第23頁三分頻四單元線陣全頻揚聲器中要求提供“中國AAA+級質量信用證書”此類證書國內有很多機構都可以辦理,證書的真實性無法保證。請取消提供此證書的要求。
答復:按招標文件執行。
(說明:中國AAA信用企業頒發機構為--中國產業質量調查評價中心、中國企業信用評價管理中心和中國名優精品選購指導委員會。本項目采用綜合評標法,是否具有該項證書不作為中標條件)
阜南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體育局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