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6-08
項目名稱:改善辦學保障條件-信息化-首都師范大學校園車輛管理系統及新樓門禁系統建設項目監理
招標編號:BJJF-2016-610
采購人名稱:首都師范大學
采購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三環北路105號
采購人聯系方式:68902751 呂老師
采購代理機構全稱:北京市京發招標有限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崇文門外大街90號
采購代理機構聯系方式:67178958
采購預算資金:財政資金,校園車輛管理系統工程費259.6043萬元,新樓門禁系統工程費145.944964萬元。
采購數量:1
采購項目類別:改善辦學保障條件-信息化
采購用途:基礎設施改造
簡要技術要求:改善辦學保障條件-信息化-首都師范大學校園車輛管理系統及新樓門禁系統建設項目監理系統項目工程范圍內的全部監理。
是否允許采購進口產品:無
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財政部、環保局關于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實施的意見(財庫[2006]90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政府強制采購節能產品制度的通知(國辦發[2007]51號)
投標人的資格條件:
1.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有生產或供應能力的本國供應商,包括法人、其他組織、自然人等。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的投標活動。3.凡受托為采購本次招標的服務進行設計、編制規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公司,不得參加投標。4.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4.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4.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4.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4.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4.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5.投標人具備國家和北京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機電安裝工程監理乙級以上(含乙級)資質;6.投標人擬派駐本項目的總監理工程師應具有機電安裝工程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并經投標人正式授權任命。
獲取招標文件的方式/投標報名時需攜帶以下文件:
1.法人營業執照、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企業資質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加蓋本單位公章);
2.購買招標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原件)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加蓋本單位公章);
3.近三年(含)以上信息化項目業績合同1個(原件及復印件加蓋本單位公章)
4.近半年連續三個月繳納社保(含醫保)記錄(有效票據憑證原件及復印件加蓋本單位公章);
5.近半年連續三個月繳稅證明(有效票據憑證原件及復印件加蓋本單位公章);
6.擬擔任總監理工程師的總監理工程師證書且注冊證書在有效期內(原件及復印件加蓋本單位公章)。
7.總監理工程師任命書原件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
2016年6月11日至6月16日,上午9時00分至11時30分,下午13時30分至14時00分(北京時間,節假日除外)
招標文件發售地點:北京市東城區崇文門外大街90號705室
招標文件售價:人民幣200元
投標截止時間:2016年7月1日9時30分
開標時間:2016年7月1日9時30分
開標地點:北京市東城區崇文門外大街90號315會議室
評標方法和標準:
本項目采用綜合評分法,報價0分、商務55分、技術45分(具體評分標準詳見招標文件)
項目聯系人:張超
聯系方式:67169727
備注:
本公告期限至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