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鹽城市弘盛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受濱海縣公安局委托采購的看守所監控系統改造采購及安裝工程項目已經批準,項目所需資金已落實。現公開發布公告,歡迎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本項目的投標活動。
二、項目概述及采購要求:
1.硬盤錄像機、硬盤、高速智能球機、半球型彩色攝像機、拾音器、溫濕度采集儀、液晶顯示器、拼接屏、交換機(24口)、電源線、視頻線、音頻線、機柜等及所需附配件;
2.供貨期(含安裝):45日歷天;
3.質保期:3年;
4.質量標準:合格。
5.項目地點:濱海縣公安局看守所;
6.采購范圍:所需貨物及附配件的采購、包裝、運輸、安裝調試、售后服務等;
7.設備配置及技術要求:具體詳見附件《看守所監控系統改造主要設備清單》;
三、投標人需具備的資格條件: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且符合并承諾履行本招標文件各項規定,所提供的貨物和服務在我國境內合法生產銷售的;
2.投標人必須有相關經營范圍的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安全生產許可證、注冊資金不少于人民幣200萬元;
3.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三級以上(含三級)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設計與施工一體化二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有安防工程企業資質證書二級以上的(含二級),具有較強的項目管理、設備集成、技術服務和組織實施能力,能夠承擔本項目實施,并有良好的工作業績和履約記錄;2012年以來,投標人有過視頻監控系統集成成功案例且合同金額不低于50萬元;
4.投標人有固定的經營場所,有一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具備相關項目的供貨能力,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財務狀況;
5.本項目謝絕聯合體投標;
6.投標人應遵守國家和省、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四、報名及獲取招標文件:
1.時間:2015年3月9日8時30分-2015年3月13日17時;
2.地點:濱海縣行政服務中心312室(縣城友好路2號);
3.聯系人:李曉華 聯系電話:0515-84198066;
4.報名及獲取招標文件須知:
投標人代表憑《政府采購投標報名確認函》、投標保證金繳款憑證原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方可到報名地點辦理報名手續。
報名結束后招標文件將以電子版形式向報名人發出,屆時請報名人及時查收。
投標人應從濱海縣招標采購信息網“下載中心”欄目中下載《政府采購投標報名確認函》,然后按要求內容填寫。
五、投標保證金:
投標人報名時必須向濱海縣招標投標交易中心交納人民幣壹萬元的投標保證金,且必須以投標單位名義繳到指定賬戶(賬戶名:濱海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戶行:建行濱海縣城中分理處,賬號:32001737238052503280)。繳納形式為轉賬進賬單、匯票或電匯。
投標人報名時應將繳款憑證原件(指轉賬進賬單、匯票或電匯)一并提交給交易中心財務科(濱海縣行政服務中心308室)換取收款收據。投標人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招標人將視為不響應投標而予以拒絕。
招標結束后,招標人將組織有關部門對中標人進行實地考察,進行對所投產品在采購過程、運輸過程等環節進行跟蹤,一經發現中標人有虛假行為的,將取消中標資格,沒收投標保證金及履約保證金,作為不良行為清退出濱海縣招標市場,打入黑名單。
六、評標辦法: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及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七、付款方式:工程竣工后支付合同價的60%,工程經驗收合格且經審計后支付審計價的30%,驗收合格后系統運行滿一年的支付審計價的5%,系統運行滿三年的扣除違約金(如有)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八、投標申請人對本公告有疑問可向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咨詢,聯系人及電話:
林衛東13705118000 陶正華:0515-84198060
九、投標申請人對本項目如有投訴,請向招標采購監管機構書面提出。
聯系電話:0515-84198006;傳真:0515-84198978。
地點:濱海縣行政服務中心三樓307室(濱海縣友好路2號)
濱海縣公安局
二?一五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