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市電視臺采購進口攝錄設備項目,按照《財政部關于印發<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庫〔2007〕119號)規定,已經行業主管部門駐馬店市廣播電視局論證,現將《駐馬店市電視臺擬采購進口產品清單及行業主管部門意見》公示如下,公示期為2013年11月6日至2013年11月12日。如有異議,請于2013年11月12日前攜書面材料向駐馬店市財政局反饋意見,逾期提出的異議將不再受理。
駐馬店市財政局電話:0396-2610822
聯系人:劉女士
附件:駐馬店市電視臺擬采購進口產品清單及行業主管部門意見
駐馬店市財政局
2013年11月6日
附 件
駐馬店市電視臺擬采購
進口產品清單及行業主管部門意見
擬采購項目名稱 | 擬采購項目金額(萬元) | 申請原因 | 駐馬店市廣播電視局意見 |
便攜式高P2清攝像機AG-HPX173MC | 60(3萬元/臺,20臺) | 該設備作用于高標清視頻的拍攝,高清拍攝標準要符合國家廣電總局高清晰度拍攝標準,具備1080/50i標準的拍攝能力,國內無法獲取能夠達到整體工作要求的同類設備 。 | 鑒于廣電設備的特殊性,攝像機采用進口設備,是上級廣電部門的行業技術要求,國內設備達不到相關要求。 |
P2半導體存儲卡AJ-P2E032X MC | 15.6(0.39萬元/個,40個) | ||
讀卡器AJ-PCD2MC | 4(0.4萬元/個,10個) | ||
合計 | 7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