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底市公安消防支隊救援指揮中心裝修材料采購及裝修服務項目已由婁底市政府采購管理辦批準(婁財采計2013-0102),項目業主為婁底市公安消防支隊,資金來源自財政資金,招標代理機構為華春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采購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歡迎有資質的潛在投標人前來報名投標。
1、 采購項目的名稱、用途、數量、簡要技術要求或者采購項目的性質:
(1) 采購項目名稱:婁底市公安消防支隊救援指揮中心裝修材料采購及裝修服務項目;
(2) 招標編號:HCHN2013-CG116
(3) 采購內容及數量: 裝飾裝修、水電材料采購和裝修服務等;(詳見招標文件)
(4) 項目地點:婁底市公安消防支隊院內;
(5) 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6) 質量要求:合格。
(7) 工期要求:90天(日歷日);
2、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基本資格條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2)投標人特定資格條件:
2.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企業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業按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湘建建[2010]136號文件要求須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記證;
2.2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處于有效期;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2.3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具備相關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無在建工程;
2.4擬任技術負責人具備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有類似工程經驗。
2.5投標人應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湘建建[2010]109號文《湖南省建設工程施工項目部和現場監理部關鍵崗位人員配備標準及管理辦法(試行)》規定配備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
2.6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不得同時在二個及二個以上的建設工程項目中任職;
2.7關鍵崗位人員應持有相應的崗位資格證書,崗位資格證書注明了單位名稱的,應與投標人一致;
2.8工程項目部擬任關鍵人員必須是本企業在職人員(提供的人事和勞動保障部門出具在本單位最近6個月的社保證明,提供查詢網站查證),且無在建工程;
2.9省外企業關鍵崗位人員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崗位資格證書,其證書應能通過互聯網查詢真偽,或提供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書真實性證明。省外企業由企業所在地地(市)級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供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無在建工程的證明;
2.10投標主要材料:仿實木地板、輕鋼龍骨、石膏板及石膏板裝飾線、大理石、鋼化玻璃等制造商出具的合法代理經銷或投標授權證明和產品質量檢測證書;
2.11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報名時間
3.1凡欲參加本項目者,請從2013年3月15日~2013年3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節假日、公休日不休息)由投標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擬任項目負責人二人同時持:①公告之日起出具電腦打印的有效單位介紹信、②投標主要材料:仿實木地板、輕鋼龍骨、石膏板及石膏板裝飾線、大理石、鋼化玻璃等制造商出具的授權投標人代理經銷或投標該產品的證明書原件及產品質量檢測證書;
③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或授權委托書及本人身份證原件、④營業執照副本原件、⑤資質證書副本原件、⑥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⑦擬任建造師證書原件及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原件;⑧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施工員、安全員、質量員,其要求按照湘建建[2010]109號文件規定,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配備且系本企業在職人員(提供近六個月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社保證明及崗位資格證書及身份證復印件)并且無在建項目,湖南省行政區域外企業,還須已辦理了《入湘施工登記證》,報名時提供原件,并提供所在地地市級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企業無拖欠農民工工資,不良行為記錄證明原件。(①、中的授權委托書留原件,②、③、④、⑤、⑥、⑦、⑧驗原件、留復印件)到華春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報名,凡資料不全、報名人與其證照不符、超過報名時間、提供虛假材料者將被拒絕報名。其所有報名資料復印件均需加蓋單位公章。
4.招標文件的獲取及投標文件的遞交
4.1招標文件的獲取時間及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另行通知,開標地點為婁底市和一大酒店六樓會議室。
4.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寫標注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湖南省政府采購網上發布。
6.行政監督
本次招標投標監督機構為婁底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
7.聯系方式
招標人:婁底市公安消防支隊
地 址:婁底市關家腦
聯系人:趙先生
電 話:13786820888
招標代理機構:華春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婁底市長青街鵬泰商業大廈16樓
聯系人:譚先生 電 話:0738-4436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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