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中國光大銀行長春分行營業網點監控系統設備采購與安裝工程建設項目已由 相關部門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_中國光大銀行長春分行,建設資金為 自籌 ,項目出自比例100%自籌,招標人為_中國光大銀行長春分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備采購與安裝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中國光大銀行長春分行營業網點監控系統設備采購與安裝工程。
2.2 招標范圍:監控系統供貨、安裝、調試、培訓等。
2.3 資金來源及落實情況:自籌,已落實。
2.4 安裝地點:中國光大銀行長春分行、北京大街支行、紅旗街支行及四家自助銀行。
2.5 供貨與安裝期:2010年11月5日至2010年11月20日,15日歷天。
2.6 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國家、行業現行標準和招標文件技術要求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必須是在長春市注冊的或有分公司且有固定辦公地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3.2 投標人注冊成立時間不少于四年。
3.3 投標人注冊資金不少于200萬元(含)人民幣。
3.4 投標人必須具有當地公安部門頒發的技術防范工程設計施工資格或建設廳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5 投標人必須具備建設部頒發的建筑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企業叁級及以上資質或系統集成叁級及以上資質。
3.6 投標人在2009年內至少有二個單項合同金額在30萬元以上的銀行類似工程經歷。
3.7 投標人在弱電、監控行業沒有違紀行為,信用良好。
3.8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0年10月11日至2010年10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時至11:30時,下午13:00時至16:00時(北京時間),持法人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安全生產許可證(如有)、法人授權書(或單位介紹信)、被授權人身份證(以上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在長春市政務中心一樓A區招標代理窗口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200 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標人不足三家時,招標人另行組織招標。
五.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 中國采購與招標網、吉林省建設信息網、吉林省建設項目招標網、長春市建設工程信息網、東亞經貿新聞報紙 上發布。
六.聯系方式
招標人:中國光大銀行長春分行
招標代理機構: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長春市春城大街789號
聯系人: 陳巖、李瑩
電 話:0431-87644668
傳 真:0431-87994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