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嵊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受嵊州市越劇團委托,就下列項目進行公開采購,現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采購機構:嵊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二、采購單位:嵊州市越劇團
三、采購項目:燈光設備一批(技術要求詳見附件一)
四、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
五、報名資格:
1. 符合《政府采購法》對談判主體的要求;
2.有本采購項目相應的經營范圍和資格,注冊資金在100萬元及以上,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獨立法人企業;
3.開標時須提供電腦燈原廠商針對本項目產品的售后服務承諾函。
報名時隨帶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法人授權書,提供復印件(蓋公章)和原件,原件核對后歸還。
六、報名時須交納文件工本費200元;在談判開始時間前交納2000元談判保證金并同時開具嵊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保證金收據(現金或銀行匯票,以入銀行帳戶同時開具嵊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財務收據為準;戶名:嵊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戶行:紹興銀行嵊州支行;帳號:0934 0011 1552 7200 020;地址:嵊州市一景路2號;保證金不計息),談判時須提供嵊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具的談判保證金收據。
七、報名及購買采購文件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0年7月30日下午5時止(雙休日除外)。
八、報名地點:嵊州市經濟開發區雙塔路99號,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三樓306室政府采購部。
九、談判會開始及遞交談判文件截止時間:2010年8月5日下午2:30。
十、談判會地點:嵊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一樓。
聯系人:張曉宇、倪春紅、潘曉嵐
聯系電話、傳真:0575-83360392
嵊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10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