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標 方 式:公開招標
工 程 類 型:市政工程專業承包安裝
項 目 編 號:44038320100028
項 目 名 稱:北環大道交通設施改善工程
工 程 編 號:44038320100028003
招標工程名稱: 北環大道(港灣大道-香環立交段)交通監控工程
工 程 地 址:北環大道港灣大道—香環立交段
項目現場的具體位置和周邊環境:本工程位于北環大道港灣大道—香環立交段,長約11.8km。
招標代理機構:深圳市綜合交通設計研究院
經辦人:代群峰 辦公電話:28167872, 移動電話:,
建 設 單 位:深圳市交通公用設施管理處
經 辦 人:黎衛東 辦公電話:83183169, 移動電話:
計劃總投資:97000.0000萬元 本次發包工程估價:1500.0000萬元
本次招標面積:0平方米
本次招標內容:交通監控;
計劃開竣工日期:2010年6月10日 至 2011年4月25日
發布招標公告時間:2010年5月12日14:00時 至截標時間 2010年6月1日10:00時
擬采用評標定標方法:平均值法
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質疑截止時間:2010年5月21日17:00時,答疑截止時間:2010年5月27日17:00時,招標文件(含設計圖紙)每套收取工本費:200.00元。
投標條件:
本工程不采用政府預選承包商制度,投標申請人必須具備企業最低資質要求:(無)(項目經理--一級);
擬派項目經理(或建造師)最低資格等級: 一級
投標申請人應當具有在深工程施工/監理經驗(不限于同類工程),相關證明材料為施工許可證或在交易中心招標后招標人出具的中標通知書。
其他投標條件要求:投標報名條件:
1、投標申請人應具備特種專業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含監控工程);
2、擬派項目經理(或注冊建造師)應具備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且注冊專業為市政公用工程或機電安裝工程;
3、獨立法人資格且經工商行政部門年審合格;
4、投標申請人必須具備安全生產許可證,擬派項目經理必須具備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5、投標申請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務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無不良記錄(未被國家交通運輸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有關部委、廣東省和深圳市政府有關部門其中之一明令取消投標資格,且與本招標人沒有尚未解決的爭議和法律糾紛);
6、近一年內(從本工程招標公告的第一次發布開始時間倒推)在深圳市未因發生重大安全事故而被有關部門查處;
7、今年以來,在招投標活動中有串通投標不良行為記錄或涉嫌串通投標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門調查的投標申請人不被接受;
8、受到我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紅色警示的施工企業、項目經理(建造師)在暫停承接政府及國有企事業單位投資工程期間,不得參與本次招標工程的投標;
9、根據法院的《司法建議函》,列入名單的施工企業不得承接政府投資工程;
10、投標申請人應當具有在深工程施工經驗,該經驗不限于任何工程。相關證明材料:施工許可證或交易中心招標后招標人出具的中標通知書復印件(原件備驗)。
特別提醒:北環大道交通設施改善工程共分4個標段(Ⅰ標:北環大道(香環立交—銀湖立交段)交通安全設施工程;Ⅱ標:北環大道(港灣大道—香環立交段)交通安全設施工程;Ⅲ標:北環大道(香環立交—銀湖立交段)交通監控工程;Ⅳ標:北環大道(港灣大道—香環立交段)交通監控工程),投標人若同時參加上述多個標段的投標,則一家投標人最多只能中2個標段。
另:
1、在招投標活動中因串通投標被暫停投標資格期間或涉嫌串通投標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門調查的投標申請人不被接受;
溫馨提示:
1、投標人辦理以下手續后方可投標,有關服務指南見“深圳建設工程交易服務網(www.szjsjy.com.cn)”或“深圳建設信息網(www.szjs.gov.cn)”:
(1)企業資質信息備案登記,并辦理企業信息卡及錄入投標員指紋信息;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聯合體各方均需在深圳市建設局備案注冊并辦理聯合體投標卡,主體單位投標員已錄入指紋信息;
(2)辦理“深圳建設工程交易服務網”會員登記;
(3)辦理擬派項目經理(或項目總監)信息備案登記。
2、資格后審有關要求如下:
(1)不設投標報名、招標會和集中組織的投標預備會(答疑會)、現場踏勘等環節,潛在投標人無需報名即可參與投標;
(2)由招標人組建的資格后審委員會,在開標后、評標前對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
(3)招標文件(含設計圖紙)可在“深圳建設工程交易服務網”的“會員區”下載,工本費由招標人在截標后向投標人收取;
(4)投標人對招標事宜的質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建設工程交易服務網”提出。答疑、補遺文件在會員區下載;
答疑方式:網上答疑。網上答疑使用指引見
http://www.szjsjy.com.cn/help/wsdy/wsdy.html
招標文件、圖紙等工程資料下載
http://www.szjsjy.com.cn/help/zlgl/zlgl.html
(5)投標人在截標當日的截止時間前,攜下列材料到福田振華路8號設計大廈三樓11、12號窗口辦理投標手續:
①: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標員持企業信息卡(同時驗證該投標員指紋信息);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由聯合體主體單位投標員持聯合體投標卡(同時驗證該投標員指紋信息);
②:投標文件(含資格后審文件);
③:將本次招標工程項目經理(項目總監)的姓名告知窗口工作人員。
注意:外地企業還應根據招標文件要求,提供原件以備查驗。
3、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勞務分包工作的通知》(深建管[2007]45號)的有關規定,凡是應招標的政府及社會投資工程,且屬于預選承包商名錄中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I和II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I和II組、地基與基礎工程專業承包I和II組企業可承接的工程,應當實行建筑勞務分包制度,具體范圍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的地基基礎與主體部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中的地基基礎與結構部分;地基與基礎工程專業承包中的全部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