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分二個包件如下: 包件一:辦公設備類包括以下類產品: 1、計算機類(含:臺式計算機;筆記本電腦;顯示器。) 2、 服務器類 3、傳真機類 4、 打印機類(含噴墨打印機;針式打印機;激光打印機。) 5、復印機類 6、多功能一體機類 7、 網絡設備類(含 交換機;路由器;防火墻。) 8、速印機類 9、 投影機類 10、掃描儀類 11、攝影、攝像器材類(含數碼相機;數碼 攝像機) 說明: ★1)所提供的 1和4的投標產品應為通過節能認證的產品,并提供由國家相關認證機構出具的節能產品認證證書。 ★2)投標人需取得以上產品生產制造商或其含本地區的地方總代理的授權證明資料。投標人所投產品必須是現有的原廠原裝全新的合格產品。原則上授權的品牌與成都市協議供貨品牌相一致。 包件二:空調、電視機設備類主要包括以下類產品 1、電視機類(含液晶、等離子、CRT) 2、空調類[含定速機空調(含掛機,柜機,天井機)、變頻機空調,不含中央空調] 說明:投標人的投標產品應為通過節能認證的產品,并提供由國家相關認證機構出具的節能產品認證證書。原則上授權的品牌與成都市協議供貨品牌相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