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購單位委托,我辦決定采用詢價招標采購方式對林業用GPS儀器等進行采購,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1、 招標貨物: A包: GPS72 32臺 B包: 羅盤儀 32臺 2、如投標報價超過采購單位預算價,則該投標文件作為廢標處理。 3、有投標意向的單位必須在 投標截止時間:2009年7月9日16:30 開標時間:2009年7月9日16:40 4、投標人在報價時應以人民幣為計算單位,報出設備總價,同時要對設備質量和售后服務作出書面承諾。 5、投標人只允許有一個總報價,投標報價包括設備運輸、稅收等一切費用,為最后結算發票價。 6、投標人所供設備必須是通過合法進貨渠道獲得,屬于原廠配置并符合國家質量標準。中標供應商對由于設備質量缺陷而發生的任何故障負責維修或更換,并承擔由此發生的所有費用。 7、在投標人的投標文件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前提下,采用最低評標價法評標。即報價在不超過預算價的基礎上確定報價最低者為預中標人,預中標人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公司所有證件原件和產品樣品經我辦和采購單位核實后簽訂合同。 8、付款方式:分兩次付款。A包在設備交付驗收合格并使用一個月后付合同款的90%,余款半年后付清。B包在驗收合格并使用一個月后一次性付清貨款。 9、交貨時間:本次招標設備要求在合同簽訂后5天內供貨。 10、中標供應商應按中標通知書規定的日期、時間由法定代表 人或法人授權代表與采購單位簽訂合同,愈期不簽訂合同的,我辦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履約保證金予以沒收,另定中標者,并保留追究因原中標者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的權利。 11、預中標供應商在合同簽訂前須交納保證金2000元,中標供應商保證金在首次付款時無息退還。 12、標書費每份100元,售后不退。 吉水縣政府采購辦 二00九年七月七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