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路(科技小鎮段)建設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
招標公告
根據穗發改[2019]699號批準,并且本工程具有相應資金證明, 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政府朱村街道辦事處 現對 新民路(科技小鎮段)建設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 進行公開招標,選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稱:新民路(科技小鎮段)建設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
二、招標單位: 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政府朱村街道辦事處
聯系人: 單工聯系電話:020-82855488
招標代理機構: 深圳市招商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 陳 工 聯系電話: 13676200433
招標監督機構: 廣州市增城區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
投訴電話:020-32821156
三、建設地點:增城區朱村街。
四、項目概況: 新民路(科技小鎮段)建設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為城市次干路,設計長度 1.434km ,標準段路基寬度30m,設計速度 40km/h,雙向 4車道,路面結構為瀝青混凝土。目前,本工程已完成工程勘察及初步設計工作。
主要建設內容包括道路、給排水、照明、交通、綠化、管線綜合、電力管溝等工程。(招標人有權按實際設計情況調整工程建設規模、建設內容或建設標準,工程具體實施規模及建設內容最終以經職能部門審定的施工圖和招標人確認的功能需求書為準)。
五、標段劃分及各標段招標內容、規模和招標控制價:
1 、本工程劃分為 1個 標段。
2 、招標內容:完成本項目的測量、施工圖設計、施工至工程竣工驗收(包括:道路、給排水、照明、交通、綠化、管線綜合、電力管溝等工程)及移交的工程總承包,配合業主辦理報建、報批、結(決)算審計等工作;完成工程保修等工作,以及按設計任務書的要求,具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項:
(1)協助業主辦理工程前期的報建、報批工作;
(2)根據委托人和設計任務書要求,負責施工圖設計、施工,編制項目概算、預算及相應的報建審批工作;
(3)負責項目設計施工全過程工程建設管理,直至工程竣工驗收、項目移交的工程總承包,配合業主辦理結(決)算審計等工作,完成工程保修等工作;
(4)本工程項目水、電、路、氣、通訊等與現有市政基礎設施的接駁;
(5)項目范圍內場地平整、地上附著物的拆除、清運及工程完工后施工現場垃圾雜物的拆除、清運;
(6)現場三通一平(道路、供電、給排水,場地平整)。
3 、 招標控制價: 7161.10 萬元,包括建安工程費用 6428.01 萬元、場地準備及臨時設施費按工程費 32.14 萬元、工程施工圖設計費 133.27 萬元、測量費 13 萬元、工程預算費 24.23 萬元、以建安工程費、工程施工圖設計費、工程預算費、場地準備和臨時設施費五項費用之和的 8% 計取預備費 530.45 萬元(暫定 8% ,最終根據概算預備費率確定,且投標階段不作競爭)。其中該項目投標時預備費不參與投標下浮,投標時按 530.45 萬元填入,由招標人支配使用。
六、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七、發布招標公告時間:從2020年 11 月 10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 日 15 時 00 分。
注:發布招標公告的時間為招標公告發出之日起至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止。
八、遞交投標文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1. 遞交投標文件起始時間: 2020年 12 月 2 日 14 時 00 分,截止時間: 2020年 12 月 2日 15 時 00 分。
2. 開標時間:2020年 12 月 2 日 15 時 00 分。
3.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與開標時間是否有變化,請密切留意招標答疑中的相關信息。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后,開標時間因故推遲的,相關評標信息仍以原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的信息為準。
九、辦理投標登記手續
1. 投標人(含聯合體各方) 應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 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完成企業信息登記手續 。
2 、 投標人應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憑以下資料到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辦理投標登記手續并同時遞交投標文件。
(1)填妥并蓋章的《投標登記申請表》(一式兩份)【注:該表中項目負責人應填寫 本項目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和 設計負責人姓名, 項目負責人、 設計負責人、安全員須為投標人在廣州市房建和市政企業庫在冊人員;聯合體投標的,投標人名稱(企業 IC卡編號)應填寫聯合體各方的單位全稱 [格式為:(主) XXXX 公司(企業 IC卡編號)(成) XXXX公司(企業 IC卡編號) ],由聯合體主辦方按格式規定簽字、蓋章即可】;
(2)企業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參加投標登記活動時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如聯合體投標登記,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授權委托書由主辦方出具;
(3)聯合體共同投標協議書(聯合體投標時提供,按招標公告附件二格式)。
2. 投標擔保:
投標擔保 20 萬元,投標擔保須在開標前完成繳納。
十、資格審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資格后審方式。
十一、投標人合格條件:
1、投標人參加投標的意思表達清楚,投標人代表被授權有效。
2、 投標 人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按國家法律經營。
3、投標 人 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企業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許可證;
4、投標人應具備以下資質:
(1)投標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①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或以上)資質 ;② 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乙級(或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道路工程)專業乙級(或以上)資質 ; 工程勘察專業類(工程測量) 乙級(或以上)資質。
如投標人不具備照明工程等專業的設計或施工資質,在中標后經招標人同意可將照明工程等專業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實施,并在投標文件中按附件三格式提交承諾書,則視為滿足要求。
(2) 投標人擬擔任本項目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 (兼施工項目負責人,下同) 的人員須具備 市政公用工程 專業 壹 級級別注冊建造師資格。
( 3)投標人擬擔任本項目設計負責人須具備 市政或路橋專業(含相近專業)高級工程師(或以上)職稱, 或者中級技術職稱從事本專業工作10年以上 。 設計負責人與項目負責人不能為同一人。
注:① 資質內容按照建市 [2014]159號文頒布的新版《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中對應的資質類別及等級的承包工程范圍和《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 [2015]154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簡化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部分指標的通知》 (建市 [2016]226號 )。
② 建造師的專業及等級標準按《注冊建造師執業管理辦法(試行)》及《注冊建造師執業工程規模標準(試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取消一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19〕50號),為深入推進建筑領域“放管服”改革,按照《國家職業資格目錄》之外一律不得許可和認定職業資格的要求,規范行政審批事項,現將一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取消一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 。
③ 施工項目負責人在任職期間不得擔任專職安全員,項目專職安全員在任職期間也不得擔任施工項目負責人。
5、施工項目負責人持有在有效期內的安全培訓考核合格證(B類),或能夠提供廣東省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信息系統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證書信息的打印頁。
6、投標人(或聯合體主辦方)專職安全員須具有在有效期內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證),或能夠提供廣東省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信息系統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證書信息的打印頁。施工項目負責人和安全員不為同一人。
7、投標人按規定的格式及內容要求簽署了《投標申請人聲明》 。
8 、 關于 聯合體投標:
9.1 允許聯合體投標,但只接受 最多由3家單位(即一家施工單位、一家設計單位 、一家測量單位 ) 組成的聯合體,應以 承擔施工任務 的一方為主辦方,并簽定聯合體共同投標協議書。聯合體共同投標協議書應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聯合體各方共同與發包單位簽訂總承包合同,就約定事項承擔連帶責任。
9.2 投標人擬任本項目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設計負責人必須是聯合體中對應分工成員單位的正式員工;以上 2 項人員不得重復兼任。
9.3 聯合體的資格條件按聯合體任務分工進行評審(其中 工程總承包 項目負責人以主辦方為準;施工總承包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專職安全人員、類似項目施工業績以承接施工任務的主辦方為準;工程設計資質、設計負責人以承接設計任務的成員單位為準)。
9.4 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加入其他聯合體參加本項目的投標。總承包項目實施過程中,聯合體中的合作方中出現一方或多方被禁入市場、吊銷證照等行為的,須及 時按有關規定另行選擇替代方。
10、資格審查前,投標人須在廣州市住房和城鄉 建設局建立企業誠信檔案及擬擔任本工程 總承包 項目負責人須是本企業誠信檔案中的在冊人員 (誠信檔案應在有效期內) 。
注:未在招標公告第十一條單列的資審合格條件,不作為資審不合格的依據。
十二.招標公告網上發布時,同時發布 招標文件、招標控制價 。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計算編制投標文件時間,編制投標文件的時間不得少于 30 天。
如招標人需發布補充公告的,以最后發布的補充公告的時間起計算編制投標文件時間,并需在招標答疑中明確說明。
十三.資格審查結果及中標結果將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廣東省招標投標監管網、 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的“首頁 >公開 >公共資源配置領域 >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欄目 等法定網站公示,公開接受投標人的監督。
十四、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人不足3名或通過 有效性 審查的投標人不足 3 名時為招標失敗(當N個標段同時招標且不允許兼中時,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人不足 N+4名或通過 有效性 審查的投標人不足 N+2名時為招標失敗)。招標人分析招標失敗原因,修正招標方案,報有關管理部門核準后,重新組織招標。
招標人因兩次或多次招標失敗,需申請改變招標方式或不招標的,應按《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2003.4.2 )的第四十條規定執行。
十五、 本工程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計價規范設置招標控制價。財政投資的房屋建筑工程等項目按《 廣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發布政府投資的房屋建筑等工程施工招標階段造價控制指標及措施的通知》(穗建筑【 2014】 240號)執行。
工程總承包應實行限額設計和施工,招標控制價即為項目的合同最高限額,不得隨意突破。以中軸廣場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批準的估算投資額和開元路工程暫定投資額對應的 建安工程費、工程施工圖設計費、場地準備及臨時設施費、預備費作為招標控制價。
十六、潛在投標人或利害關系人對本招標公告及招標內容有異議的,向招標人書面提出。異議受理部門: 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政府朱村街道辦事處
異議受理電話:82855488
地址:朱村街規劃建設辦公室。
十七、本公告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網址: www.gzggzy.cn )、廣東省招標投標監管網、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網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http://www.zc.gov.cn/)的“首頁 >公開 >采購招標”欄目等法定媒體發布,本公告的修改、補充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發布。本公告在各媒體發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處,以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發布的文本為準。
十八、本公告與范本內容不同之處均以下劃線標明,所有標明下劃線部分屬于本公告的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樣的效力。
十九、其它
1 、本項目不設方案補償。
2 、本項目的前期服務機構: 廣州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有限公司 。
3 、項目負責人注意事項
3.1 投標人如違反《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加強建筑工程項目負責人管理的通知》(穗建規字〔 2016〕 3號)有關規定,如經查實取消其本項目中標資格;
3.2 中標人擬任本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 不得同時擔任本項目以外的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和施工項目負責人(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情形除外),如經查實取消其本項目中標資格;
4 、投標人須保證其提供的資格審查申請資料及投標資料的真實性,招標人有權在招標的任何階段進行調查和核實,一旦發現虛假,將上報建設管理部門及相關部門嚴肅查處。
招標人: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政府朱村街道辦事處
招標代理:深圳市招商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月 日
附件一:
投標申請人聲明(一)
廣州市增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及招標監管機構:
本公司就參加 投標工作,作出鄭重聲明:
一、本公司保證投標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實的。如我司成為本項目中標候選人,我司同意并授權招標人將我司投標文件商務部分文件的所有內容(包括報價清單、人員、業績、獎項等資料)進行公開。
二、本公司保證在本項目投標中不與其他單位圍標、串標,不出讓投標資格,不向招標人或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
三、本公司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的狀態;沒有處于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取消投標資格的處罰期內;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的狀態;在投標截止日期前三年內(自 2017 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期)沒有騙取中標或圍標串標或提供虛假投標材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或重大安全生產事故(若有則以行政主管部門或司法、仲裁機構等出具的認定文件為準);在廣州市人民檢察院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中,本公司沒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兩年內被人民法院判決犯有行賄罪的記錄,本公司沒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四、本公司擬委派專職安全員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運輸與排放管理員,嚴格遵守建設工程余泥渣土運輸與排放管理制度,執行“一不準進、三不準出”規定,選擇合法的余泥渣土運輸單位及排放點。
五、本公司及其有隸屬關系的機構沒有參加本項目的招標文件編寫、監理工作;本公司與承擔本招標項目的代建單位、項目管理單位、造價咨詢單位、招標代理單位和監理業務的單位沒有隸屬關系或其他利害關系。
六、本公司保證本項目擬派的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施工項目負責人和安全員沒有在其他在建項目中任職。
七、本公司承諾,中標后不轉包或違法分包,在施工過程中,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相關管理規定;按照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規定發包勞務或使用自有勞務隊伍。
八、本公司承諾,切實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建筑工人實名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建市〔 2019 〕18號)、《廣東省建設工程領域工人工資支付專用賬戶管理辦法》(粵人社規〔 2018〕 14號)、《廣州市建筑施工實名制管理辦法》(穗建規字〔 2017〕 4號)、《廣州市建設領域工人工資支付分賬管理實施細則》(穗建規字〔 2017〕 10號)、《關于印發廣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實名制和工資支付分賬平臺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 2017〕 183號)、《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轉發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用工實名管理暫行辦法 >的通知》(穗建筑〔 2018〕 981號)等關于用工實名制和工人工資支付分賬管理的各項規定。中標后將利用信息技術手段,采用人臉、指紋、虹膜等生物識別技術進行電子打卡,實施考勤管理,對施工現場人員建立基本信息檔案、實行實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進度將建筑工人工資通過本企業在銀行開設的工資專用賬戶按時足額支付。我公司對實名制管理負總責。若本項目在經招標人認可后,部分專業工程依法分包或實行勞務分包的,我公司對專業分包企業和勞務分包企業實施統一管理,監督其用工企業按時足額支付作業工人工資,督促落實實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標人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九、與本公司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與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其他單位包括: 。(注:本條由投標申請人如實填寫,如有,應列出全部滿足招標公告資質要求的相關單位的名稱;如無,則填寫“無”。)
本公司違反上述保證,或本聲明陳述與事實不符,經查實,本公司愿意接受公開通報,記錄不良行為,承擔由此帶來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參加廣州市行政轄區內的招標投標活動三個月。其中,本聲明陳述與事實不符的,屬于弄虛作假騙取中標,將依法接受監管部門的處罰。
特此聲明
項目負責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聲明企業(企業公章):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