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寧縣鶴溪大酒店工程招標文件第一號補遺書
各潛在投標人:
一、招標文件第七章第十三條第四點投標報價價格調整方式調整為:
本工程采用下列第(1)種方式
(1)固定價格報價:投標人報綜合單價時,應充分考慮施工期間各類建材的市場風險和政策性調整確定風險系數。
鋼筋、水泥、紅磚等三種主材(以投標時的信息價為基準價)在10%內不作調整,10%以上的,按比例承擔的方式進行調整,業主承擔80%,施工單位承擔20%。
二、招標文件中的投標報價下浮率有效范圍:8%-15%(含本數),調整為9%-16%(含本數)。評標辦法中的下浮率范圍作相應調整。
三、招標文件第二章合同專用主要條款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現更改為:
進場施工7天內預付工程款為合同總價的10%,預付工程款在前10期的進度款中扣回。按月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0%,竣工驗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價的90%,結算審計完成后付至結算價95%,剩余的5%作為保修金。
農民工工資保障金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四、招標文件第二章合同專用主要條款33.擔保現更改為:
(1)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承包人簽訂合同之前現金交入業主帳戶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五、現發布景寧縣鶴溪大酒店工程工程量清單。
六、技術標投標書統一不標注頁碼。
招 標 人:鶴溪鎮鶴溪村村民委員會
招標代理機構:浙江榮信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2009年7月1日